李玉诚. 韩非亡秦论并无理据[J].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 37(6): 123-127.
引用本文: 李玉诚. 韩非亡秦论并无理据[J].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 37(6): 123-127.

韩非亡秦论并无理据

  • 摘要: 先秦时期的法、法治、法家与韩非并不等同,酷法亡秦论不能引申为韩非亡秦论。秦王朝的治国理念属于综合性治道,与韩非学说的关系似乎并不紧密。将韩非与秦政关联起来始于西汉,但是韩非亡秦论在整个汉代并不流行。韩非的学说暗合了汉初的意识形态以及汉代“家法”,因此,汉代学者虽然在治道层面对专任刑法、秦之暴政展开了批判,但是对于韩非及其学说并无太多批判。而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法对比、德治与法治对照的论说框架渐渐流行,塑造了特定的韩非像,与韩非本人的学说出入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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