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 论物质需要和人的自由的实现[J].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 35(1): 36-40.
引用本文: 王涛. 论物质需要和人的自由的实现[J].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 35(1): 36-40.

论物质需要和人的自由的实现

  • 摘要: 人的物质需要分为自然需求和欲求。古代哲学家从伦理学角度出发,认为人最根本的是要保障自然需求的满足,无节制的欲求只会败坏美德。现代商业社会单纯从经济增长的角度出发,诱导人们为满足欲求而任性消费,认为欲求的满足是实现自由的标志,最终导致人们家庭生活的混乱,使人深陷物欲,更加地不自由。物质需要的满足是实现人的自由的必要条件,并不是原因。在追求人的自由的实现时,需要重建伦理学维度,更加关心人的心灵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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