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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图景初步呈现在1845年所写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在这11条的《提纲》中,马克思分别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新旧唯物主义的理论区别,对新唯物主义哲学的总体性质和理论特色做了扼要的阐发。《提纲》精要地表达了新唯物主义之“新”的8个方面的表现:即对“外部世界”有新的理解,对唯物主义的“物”有新的解释,对认识的基础和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标准有新的判定,对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有新的思考,对宗教问题有新的发掘,对人的本质有新的界定,对哲学的立脚点有新的认识,对哲学的社会功能新的推进。只有回到马克思,重新研读理解马克思的原著文本,才能正本清源,还原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本来面目,真正回归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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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林 剑.论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哲学思维辐射的轴心[J].哲学研究,2008(6):11-16. [2] [2] 白 刚.马克思新唯物主义“新”在哪里?[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6(1):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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