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介绍
编委会
优秀论文
获奖情况
被收录情况
期刊在线
优先发表
当期目录
过刊浏览
下载排行
阅读排行
引用排行
高级检索
作者指南
注意事项
投稿须知
投稿指南
编校流程
版权申明
联系我们
English
学报编辑部
English
期刊介绍
编委会
优秀论文
获奖情况
被收录情况
期刊在线
优先发表
当期目录
过刊浏览
下载排行
阅读排行
引用排行
高级检索
作者指南
注意事项
投稿须知
投稿指南
编校流程
版权申明
联系我们
English
学报编辑部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若干问题探讨
孟庆华
摘要
HTML全文
图
(0)
表
(0)
参考文献
(7)
相关文章
施引文献
资源附件
(0)
摘要
摘要: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涉及的罪名总共应该有35个,多数罪名是与滥用政治权利或者侵害他人政治权利有关的犯罪。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范围规定中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应解释为不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者短期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只有"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与此相符。1979年刑法第8章贪污贿赂罪与第9章渎职罪,都是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最有必要增设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HTML全文
参考文献
(7)
相关文章
施引文献
资源附件
(0)
/
下载:
全尺寸图片
幻灯片
返回文章
分享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返回
×
Close
导出文件
文件类别
RIS(可直接使用Endnote编辑器进行编辑)
Bib(可直接使用Latex编辑器进行编辑)
Txt
引用内容
引文——仅导出文章的Citation信息
引文和摘要——导出文章的Citation信息和文章摘要信息
×
Close
引用参考文献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