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资分配浅议

  • 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多种经济形式的发展,在我国出现了劳动者通过把个人劳动收入向生产投资,转化为建设资金,并从中获取一定物质报酬的经济现象。如: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通过对承包经营的土地的投资(改良土地、添置农具等)得到级差收益;城镇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直接对其经营的商店、饭店、企业的投资得到的总利润,扣除向借贷资金支付的利息和租用营业地的租金余下的自己留利;各类股份制企业,特别是国家所有制人中型企业向股份制过渡过程中,劳动者投资入股,购买股票得到的股息、红利等。劳动者的各种投资都是劳动者私人消费基金向生产建设资金的转变。它们对于筹措资金,缓解我国建设资金的不足,发展生产,活跃经济,扩大就业,改善人民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劳动者的资金投资,要求取得相应的货币收入,资金成为收入的源泉。劳动者如果不能从资金投资中得到物质利益,就不会进行投资。显然这种依据资金投资和投资多少取得相应收入的的分配方式,属于按资分配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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