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代词”

  • 摘要: 本文支持陈承泽、乃凡等学者关于汉语代词不是独立词类的论点,对他们的论据加以补充阐述,并提出现有代词归类的意见。以印欧语言为基础的传统语法学,从意义出发,以“代替作用”为特征,把“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自己、人家、大家、这、那、这样、这么、那样,那么、谁、什么、怎么、多少、多么、哪里”等词都划归一个独立的词类,叫“代词”(代字、代名词,指称词)。代词之下又按意义分为人称、指示、疑问等若干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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