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瑞华. 论我国精神损害国家赔偿标准的完善— — —以刑事冤错案件为切入点[J].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 35(5): 57-60.
引用本文: 古瑞华. 论我国精神损害国家赔偿标准的完善— — —以刑事冤错案件为切入点[J].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 35(5): 57-60.

论我国精神损害国家赔偿标准的完善— — —以刑事冤错案件为切入点

  • 摘要: 我国于 2010 新修订的 《国家赔偿法》 , 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地位。但由于立法的相对粗疏, 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在该法中未明确规定, 造成在司法实践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各地区、 不同案件中差异极大。这一状况在刑事冤错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尤为明显。为贯彻国家立法的目标, 实现个案正义, 制定相对科学、 明确且统一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有其必要性。应当准确理解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抚慰” 功能, 科学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关联因素, 合理提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上限标准。

     

/

返回文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