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宇宏, 李卓凡. 基于乡村地域主导功能的乡村振兴路径选择——以信阳市为例[J].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40(3): 49-56. DOI: 10.3969/j.issn.1003-0964.2020.03.009
引用本文: 蔡宇宏, 李卓凡. 基于乡村地域主导功能的乡村振兴路径选择——以信阳市为例[J]. 《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40(3): 49-56. DOI: 10.3969/j.issn.1003-0964.2020.03.009

基于乡村地域主导功能的乡村振兴路径选择——以信阳市为例

  • 摘要: 依据乡村多功能理论,基于新时代我国国民经济处于后工业化初级阶段的基本判断,认为河南省信阳市处于多功能主导型乡村发展阶段,并据此提出在建构“三生”空间融合发展的乡村振兴目标下,结合地域空间资源禀赋,可将信阳乡村地域主导功能具体分型为:以农业产业为引领,打造农业现代化先行区的农业生产—经济发展主导型;依托城市功能拓展和城乡联动引领,积极打造城郊农业示范区和城郊乡村宜居社区的人居生活—经济发展主导型;以优先保护生态为首要目标,大力发展生态效益农业和乡村特色旅游业的生态保育—经济发展功能主导型。虽然不同主导功能类型乡村的发展路径不同,但需遵循以下共同原则:第一,以政策为导向合理统筹区域主体功能与乡村多功能协同发展;第二,坚持多规合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第三,充分发展乡村区域主导功能的引领作用,走乡村新业态差异化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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